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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天海股权转让面临两大障碍,能否准入须看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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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但昨天会议期间,中国足协就《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转让规定》相关内容提出两点疑问:一是天海股权转让材料提交时限已于1月10日截止;二是作为天海俱乐部股权意向受让方的万通控股过去两年并非连续两年盈利。

为什么天海股权转让被质疑存“硬伤”

4月1日的会议与天海俱乐部准入问题不能说无关,但从内容及履行程序来看,本次会议召开目的是“对天海股权转让能否获得行业内通过”进行必要的审核。中国足协方面结合《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转让规定》提出了两方面疑问。其中,规定第10条写道“职业足球俱乐部重要股权转让应在当赛季结束后至第二年1月10日前完成向中国足协的材料申报。 ”那么中国足协正常来说可按规定拒绝受理逾期提交的股权转让申请。

此外,规定第9条第二款写道:“受让方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两年的所有者权益至少应达到此俱乐部所在级别联赛准入规定中要求的最低所有者权益的五倍。受让方最近两年的财务状况应为盈利。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而从中国足协收集的财务报表等信息来看,万通控股2018年存在亏损情况。这在中国足协看来,已经触碰了“转让规则红线”。

还有一点不容忽略。那就是天海俱乐部虽然在3月13日发布公告称已与万通控股就俱乐部全部股权转让达成协议。但这里提及的“协议”实际上是意向性协议。虽然这一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用,对双方意向合作涉及的责、权、利也都作了比较清晰的约定,但仍不是严格意义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规定”第13条对“受让方应向会员协会提供的材料”提出具体要求,包括第七款提及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天海准入之路没有堵死

从中国足协对天海俱乐部及万通控股代表提出的两方面疑问来看,天海俱乐部股权转让,至少在本赛季内很难落实。不过有一个概念需要明确,那就是此次香河会议虽与天海准入问题有关,但“投票”结果并不决定与天海俱乐部准入资格能否确认。中国足协对于“俱乐部股权转让”、“俱乐部准入”推出了两份严格有别的规则。换言之,即便天海股权转让被否,如果俱乐部满足准入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那么俱乐部仍有机会留在新赛季中超联赛。

说到此,话题也就可以回到3月7日中国足协致函天海俱乐部的举动。中国足协在审核准入问题参考的依据其实并不是哪家俱乐部是不是找到什么样的金主,是不是完成股权转让,而是俱乐部有没有基本的财务、人力及其他条件满足健康、可持续运营之需。有消息称,万通控股2019年的经营实现了盈利。但熟谙财务工作的人士很清楚,这里提到的2019年实际为财年概念,目前来说,各企业上一财年的报表正常来说都还没有出台,因此上述说法是否准确,中国足协也存有疑问。因此,即便万通变换方式,以赞助商身份注资天海俱乐部。那么中国足协也有必要对俱乐部进行验资,以核验是否“真金白银”注入俱乐部,而不是采信“规划、预算”。

近期也曾有足球界专业人士表示,鉴于天海俱乐部母公司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足协也必须对其准入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具体工作只能在“股权转让事宜”有定论之后另行落实。

据了解,与中国足协沟通之后,天海俱乐部、天津市足协方面也立即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万通控股方面不排除启动B计划以扭转局面的可能性。从当初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情况看,万通控股之所以同意“承债转让”,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就是“天海俱乐部能够确保获得新赛季中超准入资格”。那么从企业行为来说,合作条件无法被满足,万通控股不予注资无可厚非。可如果天海俱乐部资金账面上没钱,中国足协自然也很难通过天海的转让资格。僵局也正是在各种条件相互制约作用下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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